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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牌摇号有多少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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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申请延期选项或者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新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官网,: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增量指标填报申请按钮,阅读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确认,获取短信验证码,申请完成即可。(单位和个人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因逾期未使用造成指标作废的,自指标作废之日起2年内不能再提出申请增量指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申请延期选项或者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新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官网,: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增量指标填报申请按钮,阅读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写相关资料信息,确认无误,点击确认,获取短信验证码,申请完成即可。(单位和个人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因逾期未使用造成指标作废的,自指标作废之日起2年内不能再提出申请增量指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26号公布摇号结果,遇到周末顺延。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申请延期选项或者致电96900交通服务热线,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位的申请期限是一年,个人的申请期限是3个月,但是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延长期限也为3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未申请的,编码自动失效。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月审核一次,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市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需要提请非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的,非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述审核期限。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有效编码纳入下一期配置。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26号公布摇号结果,遇到周末顺延。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居住证续期后,才能参与摇号。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三、申领居住证(一)申领对象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二)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回执。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三)受理机构。由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证申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3年居住证,只需要你缴纳了两年当地社保即可,其他条件如下: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名下中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车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居住证续期后,才能参与摇号。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三、申领居住证(一)申领对象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二)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回执。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三)受理机构。由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证申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月审核一次,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市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需要提请非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的,非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述审核期限。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有效编码纳入下一期配置。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26号公布摇号结果,遇到周末顺延。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居住证续期后,才能参与摇号。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三、申领居住证(一)申领对象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二)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回执。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三)受理机构。由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证申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车牌摇号需要居住证。个人车牌摇号条件中住所地在本市的情形包括: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居住证续期后,才能参与摇号。法律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三、申领居住证(一)申领对象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二)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相片回执;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回执。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三)受理机构。由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受理居住证申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月审核一次,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市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需要提请非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的,非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述审核期限。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有效编码纳入下一期配置。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26号公布摇号结果,遇到周末顺延。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5个工作日内生效,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个月审核一次,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取得申请编码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市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和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及时反馈指标管理机构。需要提请非市属单位配合审核的,非市属单位审核时间不计入前述审核期限。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有效编码纳入下一期配置。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指定的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自动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26号公布摇号结果,遇到周末顺延。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第1种观点: 北京小汽车指标摇号过期重新申请,编号是沿用以前的还是会给一个新的??北京小汽车指标摇号过期重新申请,其编号是不会改变的。申请人主动取消配置指标申请的,其有效编码从指标配置数据中删除。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配置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各区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单位未中签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未中签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个人未中签的有效编码保留6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在保留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指标的,应在保留期满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在各区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未在保留期满之前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申请,需重新申请才能参加指标配置。申请人主动取消配置指标申请的,其有效编码从指标配置数据中删除。还有不懂的吗?

第2种观点: 北京小客车指标的有效期是12个月,确认通知书上记载有具体的截止日期。个人在窗口办理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材料: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驻京现役军人和现役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居民提供:《居民来往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注1:由他人代办时,在提供以上本人证件、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注2:上述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查询审核结果时间: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4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可于当年的11月9日9:00起,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在申请表页面查看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办理复核申请步骤:1月1日至3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4月9日至4月23日复核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5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8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内提交指标申请,且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于当年的11月9日至11月23日期间(15日内)办理复核申请,并于当年的12月25日起查看复核结果。申请人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申请表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须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注1:申请人提出复核申请但复核不通过的,不可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注2: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核,如需继续申请指标,应当重新申请。注3:申请人如果填报信息有误,不可在复核期间修改申请信息;可在下一个申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修改申请信息后再次提交。什查询摇号或轮候配置结果时间: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6月26日和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摇号,配置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个人申请”查询配置结果。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摇号结果。审核通过但未取得配置指标的个人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公布。法律依据:《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后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在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网公布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后,申请注销登记的客车不再受理指标更新申请。个人小客车需要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完成车辆过户、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已售出或者报废的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经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更新小客车指标的确认通知。逾期未完成申请并取得指标的,视为放弃自动更新指标的申请。如果一个人已经去世,其他人不得代表他申请更新索引。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1、、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按照北京市机关有关规定,应当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2、居民申请小客车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按照北京市机关有关规定,应当持有五年有效的《居民来往通行证》,并有本市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3、华侨申请小客车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按照北京市机关有关规定,应当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4、外籍人员申请小客车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按照北京市机关有关规定,应当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持有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在京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情况特殊是可以的,比如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市同意决定继续延长部分小客车指标的使用期限。 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后60日的指标持有人,可于解除之日后120日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门规定并监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月一次。每月26日进行摇号,一般上午开始摇号,中午就可以公布结果了。如果遇到26日为周六周日,则顺延到下周一进行。法律依据:《广州市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如下:(一)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1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2万个,按月度平均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二)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6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8万个,即三者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0%,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90%。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客车指标摇号延期根据各地不同,有效期也不同,以深圳为例,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期。法律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请。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指标通过未中签的每月有一次机会参与摇号,符合条件的每月8号24点之前可以申请一次机会,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可延长有效期3个月。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摇号中了以后可登录“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通过“96900”热点电话预约。所有中签人,可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国税(缴纳购置税需出示)、车管所(上牌时需出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签人可登录网站jtzl.gzjt.gov.cn自行下载打印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通过“96900”热点电话预约。所有中签人,可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国税(缴纳购置税需出示)、车管所(上牌时需出示)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指标通过未中签的每月有一次机会参与摇号,符合条件的每月8号24点之前可以申请一次机会,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其有效编码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可延长有效期3个月。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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