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必须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缴纳是市发文明确规定的,每个参保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若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将会影响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大额医疗保险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每人每月按2元钱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每月缴纳的钱数各个地区不一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的即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时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其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范围同基本医疗保险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只交医疗保险,不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要交的,大额医疗保险缴纳是市发文明确规定的,每个参保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若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将会影响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必要,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法律依据:《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二、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 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用人单位是社会的一部分,对困难职工的医疗互助救助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为此,用人单位要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的责任。 (一)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因病致贫的特困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困救助。要继续将肾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患者列为帮困救助的重点,并继续落实原有的各项帮困救助措施。 (二)各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缓解职工大病医疗风险。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上述互助保障计划时,要为透析病人等重病职工一起投保。 (三)各用人单位要鼓励支持组建职工医疗互助互济组织,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职工缓解自负医疗费的困难。 (四)各用人单位要继续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劳动模范等少数特殊人员实行原有的医疗照顾办法。 (五)各用人单位要建立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制度。凡单位情况正常的,可以从单位经费、工会经费以及从成本中提取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职工医疗救助专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全额由个人交或者单位交的,都是按比例缴费的,这个险种一般都是医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要看购买的保险种类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要交的,大额医疗保险缴纳是市发文明确规定的,每个参保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若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将会影响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额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参保人员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必要,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法律依据:《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二、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 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用人单位是社会的一部分,对困难职工的医疗互助救助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为此,用人单位要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的责任。 (一)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因病致贫的特困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困救助。要继续将肾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患者列为帮困救助的重点,并继续落实原有的各项帮困救助措施。 (二)各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缓解职工大病医疗风险。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上述互助保障计划时,要为透析病人等重病职工一起投保。 (三)各用人单位要鼓励支持组建职工医疗互助互济组织,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职工缓解自负医疗费的困难。 (四)各用人单位要继续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劳动模范等少数特殊人员实行原有的医疗照顾办法。 (五)各用人单位要建立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制度。凡单位情况正常的,可以从单位经费、工会经费以及从成本中提取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职工医疗救助专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全额由个人交或者单位交的,都是按比例缴费的,这个险种一般都是医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要看购买的保险种类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一般不会全额由个人交或者单位交的,都是按比例缴费的,这个险种一般都是医保中心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要看购买的保险种类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交,灵活就业人员也是属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之内,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之后,实际上大病医保也就是必须要参保的,无论是按月交费还是按季度交费还是按年交费,医疗保险的原则是必须要提前交费,如果按月交费,必须在月底之前正常完成医保的参保交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必要交,属于个人的医疗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