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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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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一、探视权和抚养费能同时主张吗

探视权和抚养费能同时主张。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可以向提起诉讼。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二、离婚了男方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首先最好是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起诉,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作出判决。

若双方就探望权达成协议或判决后,抚养一方仍不让探视孩子,则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对拒不协助履行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协助行使探望权。

三、不让探视小孩能强制执行吗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并不是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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