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拆迁补偿评估不公时,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申诉或诉讼途径进行维权。行政申诉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但效果较为有限。如果需要争取更合理的赔偿,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征用或者占用有异议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向征收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征收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范围、物业安置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