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要看是否指拿到了立案回执单,没有立案回执单则是未正式立案。
1、如果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提出的,应当要求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磨哪,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拿到了立案回执单,则证明已经立案。
1、长时间未处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2、可以进入案件发生地网站在线举报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
3、可以打“123”举报中心投诉,或者进入网上举报中心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机关或者人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唯哗。
机关立案后应当积极对案件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和调查取证,如果公民发现机关立案后并没有进行侦察,可以向机关询问案件的办理情况,如果存在一些案件处理上的难点和问题,应当协助机关破案,如果确实是机关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