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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方案(3篇)

来源:酸奶情感

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才培养中的有效作用,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体育运动,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现决定开展20xx年校“十佳体育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非体育专业学生7名,体育专业学生3名。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十佳体育之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领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评选学年无违纪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四)热爱运动,身心健康,按学校要求参加体育锻炼和相关测试,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学校体育运动训练,积极推广体育运动和体育文化(包括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等项目),20xx年以来,代表学校参加省大运会、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及以上级别赛事,并取得优异名次,或在20xx年学校运动会上取得突破性成绩。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由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20xx年杭州师范大学“十佳体育之星”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奖状证书),学院初审后将推荐2-3人提交学校参评。

  (二)学校组织体育竞赛训练中心专家核定申报竞赛级别和获奖成果并出具意见。

  (三)学校组织评审会议对申报“十佳体育之星”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审,并产生10名入围名单,其中同一竞赛项目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

  (四)入选学生授予20xx年杭州师范大学“十佳体育之星”称号,并在学校“师大荣光”学生颁奖典礼予以表彰。

  四、其他要求

  请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2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命名方式:专业班级+运动项目+姓名,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28860。

评选活动方案

  一、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终生学习成为人的可持续发展的最佳生存方式。读书也已成为学习型家庭的最好生活方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永远的教师。为了让孩子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我们倡导家长以身作则,努力营造书香家庭氛围,争创书香型家长。

  1、家庭成员均热爱读书活动,有良好的阅读习惯;

  2、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可以共读一本书,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

  3、家庭成员爱书藏书,订阅报刊杂志,每个家庭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家庭藏书屋”和“家庭书架”,形式自定。

  4、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的影响;

  5、孩子品行表现良好,学业优良,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二、推荐方式:

  1、采用自愿报名、班级推荐、公开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欢迎条件符合的家庭踊跃报名。

  2、在各班自评的基础上,每班推荐5-10个家庭为书香家庭,学校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评定产生10名校级“书香家庭”,并予表彰。

  3、获奖名单及先进经验将公布在学校网站或橱窗。

  三、参评要求:

  参评家庭须上交的材料包括:

  1、申报表(班主任意见意见栏不填)

  2、介绍书香家庭特色的材料一份。(可附各种证明材料如:亲子读照片、亲子读书计划、亲子读感想或个人读书读后感)材料愈具体愈详细愈好。

评选活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宣传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弘扬家国情怀,展现小家大爱,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北京职工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20__年度“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至20__年3月。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家庭成员爱党,爱国,爱家,学法,用法,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廉洁奉公,维护正义。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二)立德树人,善育重教。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廉洁治家,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严格家教家风,教育督促子女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尽心尽责工作。家庭学习氛围浓烈,父母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子女健康快乐成长。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

  (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夫妻互敬,互爱,互信,互谅,民主,忠诚。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互相扶助。家庭成员勤俭持家,环境整洁卫生,环保意识强,倡导低碳生活崇尚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

  (四)向上向善,爱岗敬业。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勤恳奉献,崇尚劳动光荣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工作中好学进取,钻研业务,争先创优,岗位成才,建功立业。

  (五)热心公益,融洽友邻。家庭成员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自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关爱妇女儿童,关爱弱势群体。与邻居互帮互助互让,团结无纠纷,被单位,社区公认其家庭成员和邻里之间关系友好,无不良影响。

  凡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有违法乱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

  2.有暴力行为者;

  3.有不赡养父母或虐待子女者;

  4.有与邻里不团结者。

  三、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北京职工“幸福家庭”评审委员会和评选办公室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部分区总、局、集团、公司工会、高等院校、直属基层工会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成员由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和北京职工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工作人员组成。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1月)

  全面启动评选活动,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二)筛选上报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

  推荐户数按照单位人数的比例确定(以区总工会、产业、局、集团、公司工会,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为推荐单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各级工会逐级申报汇总后向北京职工“幸福家庭”评选办公室报送材料。推荐家庭填写北京职工“幸福家庭”评选报送表,并附1000字左右文字说明,要求文字生动、流畅、鲜活;提供能体现家庭幸福瞬间或快乐故事的家庭活动短视频 (MP3或MP4格式 ,长度3分钟内)。 推荐单位于12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件以“20__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推荐+单位名称”作为主题和附件题目,同时将推荐表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到北京职工“幸福家庭”评选办公室。逾期未交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初评阶段(20__年1月9日至20__年2月15日)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家庭进行评选资格核定,最终从候选家庭中择优评出100户入围家庭。

  (四)公示阶段(20__年2月)

  入围家庭将在市总官方12351网站进行公示。

  (五)表彰阶段(20__年3月)

  对获得北京职工“幸福家庭”光荣称号的家庭进行表彰,其先进事迹将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宣传展示。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活动由北京职工“幸福家庭”评审委员会负责。区总工会、产业、局、集团、公司工会,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强化宣传。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做到单位职工人人知晓,提升职工参与积极性,提高幸福家庭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把“幸福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推进职工幸福家庭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四)严格把关。此次活动公开透明,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把关的方式。评选过程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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