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响应、执行《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交安监字[20xx]112号),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现状,紧密围绕此次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从9月12日开始,一直到10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落实责任、加强监管、超前预防、基础管理、重点环节和施工现场等方面深入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活动切实有效实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为加强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公司已安环部牵头从各生产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具体分工,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开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12日~15日)为宣传部署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交安监字【20xx】112号文精神及本次大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做好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工作。由安环部印发通知,分别向制氧站、维修、技改班传达,要求各危化品生产使用部门切实配合完成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9月16日~9月18日)为自查反思阶段:
一、检查小组在检查中要指导各危化品接触单位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并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整治,从源头上、过程上、细节上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安全检查重点
(一)安全检查范围及重点排查项目
1、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制氧站氧气生产、使用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氧气瓶的摆放、安全附件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7、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8、安全阀、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生产现场用电
1、检查现场布线有无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检查布
线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
2、检查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安全。
3、检查各种设备有无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原则。
4、检查各种箱体、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5、检查现场接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6、检查现场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存在混接的现象。
7、检查防雷设施的有效性。
(三)消防
1、检查所有灭火器是否有效。
2、检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四)机动车辆
1、检查机动车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修、保养工作是否及时有序,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效。
2、领瓶人员是否按规定进入领瓶区时给机动车灭火。
第三阶段(9月19日~9月22日)为整改阶段:
根据第二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突出问题得到根治,久治不愈问题基本消除,确保现场安全质量有序可控。
在本阶段中,结合上述检查内容,由安全检查小组盯控,认真排查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切实消除
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要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第四阶段(9月23日~10月10日)为继续整改及分析总结阶段: 经过以上三个阶段,检查组对所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检查发现的难以整改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质量的将问题彻底根治,消除作业现场各种质量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能留空白。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延续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确保全队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曹镇乡,各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从即日起到11月底,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相关单位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强化管理、监督为手段,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造船厂、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xx年 11月30日。
六、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安全领导小组将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自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点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账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镇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将在单位、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镇安全领导小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迎接市安委会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系统,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通过这次大检查既要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加重责任追究力度。
(三)执法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全面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各相关单位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与11月25日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镇安委办。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对城镇燃气各领域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检查整治提升,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及风险,紧盯关键环节、焦点热点;坚持目标导向,把隐患当事故,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级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动、督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计划完成燃气设施“两更新一整治”工作,实现城镇燃气行业隐患消除、监管到位、风险可控,保持城镇燃气安全总体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按照大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文件精神,成立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对城镇燃气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孟永泉副担任,副组长由县办副主任张光、县住建局张利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起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协调并收集、汇总、上报和通报有关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张利兼任,副主任由安立副担任。
四、主要内容
(一)完成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健完善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强化燃气各类管网、设施、场站、使用场所的德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更新老旧管网。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建立“条块结合”的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机制,10月底前完成城镇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路线图。
(三)完成“三项强制措施”工作。按照大同市办公室《关于即发大同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函〔20xx〕107号)文件要求,7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居民用用户“三项强制措施”全覆盖。
(四)全面清理违章压占。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能源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违章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清理各类违章压占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保障管网及设施安全运行。
(五)全面规范建设管理。要依法依规全面强化燃气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强燃气项目前期管理,严格办理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土地、消防、环评等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燃气运营管理,严格执行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包括各种类型的LNG、CNG点供站以及其它类似的燃气设施)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运营安全;四是加强对燃气使用和供应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及时完善制定管理措施,坚决夯实各类燃气设施使用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五是对已投入运行且手续不全的燃气项目,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六是加强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网的整治,严格执行燃气管网保护方案及措施,杜绝野蛮、违法施工。
(六)严格经营许可管理。认真落实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行政审批部门要组织燃气场站设计、特种压力设备、安全管理等专家以及联合市、县(区)两级燃气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要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价,并将现场联合勘察意见和安全评价结论作为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的必要依据,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把好城镇燃气企业“准入关”。对未取得或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非法加气站点、非法供气站点、非法倒买倒卖燃气、非法运输燃气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全面加强巡检监测。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燃气管网巡检频次,加强对长输管道穿越采空区、燃气管网检修井、燃气管网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燃气管网警示标志标识、架空燃气管网等的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要强化燃气运行监测管理,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燃气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燃气管网监测管理平台,通过增加智能传感器,加强对压力、流量、密闭空间、燃气泄漏等数据监测,实现管网地理空间、运行状态信息动态安全监管。
(八)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长输管道、分输站、天然气门站、储气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重点设施场站的安全管理,加大检查维护力度,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九)强化用户端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加大燃气调压柜、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切断装置等设施的检查力度。二是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要严格按照大同市《大同市餐饮服务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要求》(同政办发〔20__〕7号)、《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的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燃气居民用户管理,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加大入户检查力度和频次,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果断采取停气措施。
(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须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明确配送服务相关安全要求。
(十一)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和储存管理。各液化石油气供应点(门市部)必须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企业设立,持有《供气许可证》的供应点(门市部),只能销售自有合格气瓶,不得销售除设点公司以外的其它公司的气瓶,不得向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燃气,不得一证多用、私设瓶库,只能在《供气许可证》中批准的瓶库内按国家规定数量存放燃气瓶,不得在瓶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要加强对液化气供气门市部瓶库的管理,对瓶库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超量储存钢瓶的,要立即整改。
(十二)提升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保障水平。各部门、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要大力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大力推广使用泄露报警、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切实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技术防控。
(十三)完善燃气行业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长输管道、城镇燃气设施运营等方面安全制度建设、健全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五、责任分工
(一)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落实本辖区燃气行业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本地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整治、管道居民用户户内自有设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治、以及其他各项整治任务。对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金落实、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对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项目实行安全生产挂牌管理,悬挂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二)按“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依规燃气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负责对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促、检查、执法。
(三)县相关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对燃气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各燃气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指导燃气企业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全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长输管道企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天然气气源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长输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县:负责依法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燃气设施和盗用燃气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和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职责划分,办理规划许可和相关用地手续。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定期对燃气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进行考核;依法对燃气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运输环节充装查验、核准、记录等进行监管。
县商务局:按照《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县市场监管管理局:负责对燃气设施中属于特种设备的储罐、气瓶等压力容器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气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对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实施定期检验;指导和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加快推动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负责对燃气器具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场销售的燃气器具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依法办理燃气工程项目的立项、核准、批复、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组织火灾事故扑救、参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与拨付。
工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令第28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及工业园区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管理的行业领域单位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燃气经营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当地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照具体任务和整改清单,按照要求完成整治。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需要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告。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1月底结束。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动员部署(5月1日-5月15日)
要站在“两个至上”“两个根本”“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高度,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五项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等有关内容。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高位推动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5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自查自改(5月1日-5月31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围绕《大同市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检查表》主要内容,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
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自查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2.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5月1日-11月30日)。县要建立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以及燃气公司相互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完善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违章占压整治工作方案、台账,逐个小区制定“更新改造”方案,明确每个小区的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监管责任人,对每个违章占压点明确整治方案,确定责任人和监管人,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重点工作推进周报告、旬汇总、月总结、季考核、年交帐。
3.强化检查执法,立查立改(5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复核,明确检查单位、细化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时可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立行立改,列出清单、明确要求、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清单,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对上级检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得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以下简称“12341”工作保障机制),整改进展和落实情况由分管领导或涉事企业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止营业、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
4.加强督查抽查,严肃追责问责(5月1日-11月30日)。县领导组及相关部门将通过“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城镇燃气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以及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信息报送(5月1日-11月30日)。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燃气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公开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奖励举报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应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纳入企业安全投入。
各相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工作联络人,请于5月25日前报县燃气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每月2日前将“一小结、一报表、两清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小结,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燃气专项行动情况报表,20__年“两更新一整治”进度清单)报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结束后,对各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市燃气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
春节将至,为落实春节期间远去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决做到“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以确保园区人、财、物的安全,维护园区内良好生活环境,让业主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陈塘项目部全员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为节日风险、安全隐患排查特制定本自检方案:
一、客户服务中心
1、项目经理级、项目主管级、客服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墙制度、职责是否完善。
3、客服人员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
4、客户关系管理软件系统上是否有过期未及时处理、关闭事项。
5、客户服务中心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
6、《客户服务中心值班记录》、《进门条》等记录是否规范;包裹存放、领取记录是否完整、有序。
7、客户资料、答客问有无及时更新。
1)与分包方相关的内容
(1)电梯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2)消防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3)环境卫生维护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4)秩序维护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5)红号站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6)二次供水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7)环境绿化维保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维养。
2)有无按照计划举行社区主体活动,记录是否规范。
3)裙楼商铺有无定期进行进行消防检查,记录是否规范。
4)服务中心各类紧急事件预案是否齐全。
5)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分类成册。
6)管理人员考勤记录真实,有无迟到、早退、缺勤。
二、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车库
地上部分:
1、屋面:
1)通往屋面的门是否上锁,导致无法上到屋面。
2)屋面地面是否完好无缺,防水层是否有破坏。
3)屋面是否有杂物、垃圾等堆放物及易坠物。
4)雨水管泄水口处是否有异物堵塞。
5)防避雷系统有无锈蚀。
6)消防风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2、高位水箱间
1)水箱周围有无污染、渗漏等隐患。
2)水箱水位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消防水压是否正常,常开、常闭阀门是否正常,稳压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3、电梯机房
1)电梯机房是否上锁。
2)机房内是否整洁,有无灰尘。
3)机房内操作规程、应急措施是否上墙。
4)机房内散热风扇是否完好。
5)机房内是否配备温度计,温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6)机房内是否配备应急灯,是否能正常使用。
7)机房内对讲电话是否能正常通话。
8)电梯运行记录是否完整、正确。
4、楼内消防系统(需秩维人员配合)
1)消防栓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2)水带、水头、手轮、警铃、水阀、灭火器、消报、玻璃是否齐全,完好无缺。
3)顶层消防管道是否带压、有水。
5、走廊通道(需秩维、保洁人员配合)
1)灯是否能亮,是否有频闪现象。
2)声光控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3)管井门是否关闭、上锁;管井内是否有堆放杂物现象。(工作量大,需保洁配合。)
4)窗户是否关闭,玻璃窗、合页、把手是否能正常开启,是否有破损。
5)消防疏散指示灯是否亮,有无破损。
6)大厅闭门器是否正常,门禁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7)消防通道、电梯前室是否畅通,是否有异物堵塞。
8)烟感面罩是否摘除。
9)墙面上是否有张贴小广告情况。
6、电梯轿厢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电梯内五方对讲是否正常。
3)轿厢内有无灯不亮。
4)轿厢内风扇是否正常使用。
5)摄像头有无异物遮挡。
6)轿厢内有无私自张贴广告、通知等。
7)轿厢内按钮是否正常工作,屏显是否正常工作。
7、大堂(需秩维、保洁人员配合)
1)电梯口、门上有无私自乱张贴广告、通告等。
2)电梯厅门是否整洁、光亮。
3)对讲门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对讲系统是否有效。
4)业主信报箱有无箱门损坏、打开。
5)大堂内巡更点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8、园区(需秩维、保洁人员配合)
1)小区道路
(1)有无地砖松动,有无积水结冰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是否整洁,有无白色垃圾等污染物。
2)路灯是否可以正常工作,有无不亮、破损现象。
3)宣传公告栏里面内容是否在有效期内且版面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损落。
4)绿化标识牌、交通指示牌是否明显、统一,有无破损。
5)园区绿化是否进行防寒刷白、防风布包裹、安装挡风墙等防寒处理。
6)游乐设施
(1)现场有无安全操作温馨提示牌、危险指示牌,有无操作规程提示。
(2)设施有无破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有无定期维养,记录是否规范。
7)雨水井里面有无积水、有无垃圾,污水井里是否有堵塞、不畅。
8)有无车辆占用消防行驶通道、大门。
9)垃圾、果皮箱是否有破损,有无箱盖,周边是否有垃圾随地堆放现象。
10)楼体外观是否完好、整洁,外檐面砖、石材、涂料等装饰材料有无脱落等现象、隐患。
11)业主窗台上是否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12)化粪池污水水位是否过高,是否需要进行清掏。
13)给、中水表井内水表是否做防寒苫盖处理。
9、消控室(需秩维主管配合)
1)控制中心是否整洁,是否堆放杂物、私拉线板接线充电现象。
2)有无消防系统故障、火警没有及时排除;是否记录详细、清楚。
10、中控室
1)监控系统画面是否正常,有无变色、模糊、跳动、扭曲、丢失画面等现象,回放画面是否清晰。
2)交记录、现场情况处理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3)控制中心是否整洁,是否堆放杂物、私拉线板接线充电现象。
11、物业用房
1)是否有乱堆杂物等现象。
2)是否有私拉线板接线充电现象。
3)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是否在合格期内。
4)下班后无人值守的物业用房是否拉断总电源。
12、宿舍
1)宿舍内是否整洁、干净,是否有乱堆杂物等现象。
2)宿舍内是否有私拉电线、线板超负荷充电等现象。
3)使用采暖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使用小太阳、碘钨灯等易发生安全隐患等物品取暖的现象,是否有私自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4)是否有随地乱扔烟头等易发生安全隐患等现象。
地下部分:
1、地下车库
1)道闸系统
(1)挡车杆起落是否正常。
(2)能否自动和手动开闸。
(3)摄像头拍摄是否清晰。
2)地面是否整洁,有无垃圾、小动物粪便。
3)挡车器、反光镜、消防栓内灭火器是否齐全、整洁、有效。
4)交通标识牌是否齐全、是否明显、有效。
5)有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有无车辆占用行驶通道。
6)车库照明、车位照明是否可用,有无不亮、频闪现象。
7)车库出入口上下两个泄水口是否能有效排水,排水沟篦子有无破损、残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排污泵是否能正常、有效工作,井篦子有无破损、残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安全指示灯是否能正常工作。
10)防火卷帘门是否能正常、有效工作。
2、给、中水泵房
1)超高、高、中、低区水泵是否运行正常,压力值是否正常,控制柜是否运行正常。
2)泵房内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照明是否正常。
3)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且为有效版本。
4)设备有无锈蚀;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阀门管道、盘根有无跑、冒、滴、漏。
5)超高、高、中、低区水泵标识,操作标识是否明显。
6)水泵运行记录表是否规范、真实、齐全。
7)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年检是否到期。
8)应急灯是否运行正常。
9)消防电话是否通畅。
10)消防喷淋系统是否正常,如遇紧急情况是否可以启动。
3、消防泵房
1)消防供水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压力值是否正常,控制柜是否运行正常,常开、常闭阀门是否正常。
2)水池内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3)泵房内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照明是否正常。
4)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且为有效版本。
5)设备有无锈蚀;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阀门管道、盘根有无跑、冒、滴、漏。
6)水泵运行记录表是否规范、真实、齐全。
7)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年检是否到期。
8)应急灯是否运行正常。
9)消防电话是否通畅。
4、配电间
1)配电间内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杂物、积水、灰尘,无鼠、虫害。
2)配电柜、控制柜的柜体有否变形和锈蚀。
3)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且为有效版本。
4)配电柜、控制柜运行的部分参数是否在额定值范围内;线搭接头是否有松动、发热、异味现象。
5)记录表是否规范、真实、齐全。
6)灭火器是否符合要求,年检是否到期。
7)应急灯是否运行正常。
8)消防电话是否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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