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是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多交和应交未交的额。
转出多交和未交的会计处理
(1)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下期交纳时(含以前各期)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2)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多交的: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1、转出未交是指:未交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的,平时无发生额,在月份终了时进行核算。
2、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科目结转到“应交-未交”科目。根据“应交税费-应交”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科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