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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哪些?

来源:酸奶情感

侵占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如下:

1、侵占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2、侵占他人重要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

3、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引起他人向机关报案,机关劝阻仍拒不交出财物;

4、将侵占财物肆意挥霍,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

5、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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