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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子债父还

来源:酸奶情感

法律分析: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欠的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替子女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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